法律咨询

离异家庭,孩子已满18岁仍在读书,另外一方是否应该承担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

婚姻家庭
2023-07-31 11:57: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在孩子成年之后,父母的确没有义务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可以认定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
  • 您好,从法律的角度讲,年满18周岁就已经成年,没有权利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 你好 当初离婚是怎么约定的

  • 您好,关于抚养费在离婚时是否有约定针对现在的情况是否需要变更抚养费,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以孩子的实际消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也要综合考虑父母的收入,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和当地的消费水平来认定抚养费的数额。补课费也一定属于教育费的,能够让孩子的学习成绩更好,是有利于孩子的初衷。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尚在读高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学时只要年满18周岁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没有强制抚养的义务,基于自愿原则,法律并不限制。其次,各个省份有的有地方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仍然判决父母视情况给予尚在大学读书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费。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那么只要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主张一方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父母离异的,如果孩子也已满18岁的,那么父母是没有义务支付上大学的费用的,孩子自己解决。从法律上而言父母孩子成年之后,父母给付抚养费履行的只是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不具法律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