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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未选成人员伤亡,我方报警后,判对方全则,可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
2023-07-29 11:16:4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你们这边有什么损失呢?如果只是车辆损坏了,那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修理费,但是不能要求赔偿折旧费。
  • 1.
    医疗费;
    2.
    护理费;
    3.
    交通费;
    4.
    营养费;
    5.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修理费赔偿,人员伤害的赔偿。,
  • 您好,请问你们这边有什么损失呢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般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要负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辅助器具费、伤残赔偿金...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如果要请求赔偿,首先应在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调解中提出。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下,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懈。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如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就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具体赔偿问题可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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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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