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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以未完成业绩为由辞退我,怎么获得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23-07-28 20:20: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的需要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分析。为了您合法权益,建议与我们联系,我要进一步沟通。
  • 你好,可以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实习期被辞退,如果具有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等情形的,不能得到补偿;如果员工没有过错的,则一般能得到补偿;如果员工是被违法辞退的,还能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得到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一、被辞退的员工如何获得赔偿金
    1、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赔偿金: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就劳动关系解除达成赔偿的协议;
    (2)调解,如果本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
    (3)仲裁,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监察举报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被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好,员工获得赔偿金主要有以下途径:协商解决;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监察举报;信访。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就劳动关系解除达成赔偿的协议。2、调解。如果本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3、仲裁。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4、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5、监察举报投诉。法律依据:《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8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6、信访。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 您好,实习期业绩不达标被辞退,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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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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