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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一方在世 出嫁女有要求分房产的权利吗

房产纠纷
2023-07-28 11:11: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老人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之下,一方过世,该房产的一部分就属于遗产,对于遗产来说,其子女均有权继承;至于说外嫁女有无权利主张分割房产,在我认为,出嫁女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不足以让法律支持其要求分割房屋的条件。
  • 嫁出的女儿有权利分父母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如果是双方共有财产,那么是可以的。首先看住房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个决定了继承的房产份额。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需要召集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配偶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的公证书,配偶得到房产,办理继承过户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需要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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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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