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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她这个是逃逸吗,但是我是右转,她是直行,责任判定应该是我全责吧

交通事故
2023-08-02 11:37: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一般情况下是直行车辆负全责。但如果你已经是在转弯过程中了,对方没注意撞上你,或者对方有违章行为,应当由对方负全责。
  • 你好,发生事故之后她走掉了吗
  • 你好 具体可以沟通详细情况
  • 对方逃逸,认定逃逸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如果逃逸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如果行为人既逃逸又毁坏证据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我们在认定逃逸时,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
  • 对方逃逸的,逃逸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逃逸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如果行为人既逃逸又毁坏证据的不予减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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