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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案过了十一年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3-07-27 14:34: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之前是否有报警处理这个事情呢,
  • 你好,该问题视具体情况而定

  • 可以。

    法律分析

    对方涉及盗窃,建议报警处理。到相关单位抓到了犯罪人员之后,是可以要求犯罪人员进行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赔偿,这样就可以挽回自己的损失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相关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相关单位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相关单位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不能。入室盗窃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不属于民事纠纷,需要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进行追诉。只有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后撤销:(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入户盗窃既不是过失犯罪,法定刑也不在三年以下,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 盗窃者是必须要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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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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