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的法律意见如下:
1.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赔偿金,且未向法院申报,仅签订赔偿金欠条,法律效力存在瑕疵。
2. 离婚协议属于双方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文件,如果未涉及赔偿内容,单独签订赔偿金欠条难以作为执行依据。
3. 单方面签订赔偿金欠条容易被视为一方强制或欺诈使对方签署的行为,法律效力存疑。
4. 如果确有赔偿金约定,应当在离婚协议中直接载明或者作为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向法院申报备案。
5. 如离婚协议已法院裁定生效,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同意修改的协议,向法院申请补充判决。
6. 如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可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但效力较弱。
7. 在执行赔偿金要求时,仍需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赔偿金的来由及合法有效性。
8. 所以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赔偿内容,单独签订赔偿金欠条的法律效力存在高度不确定性。还请你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