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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处理不公,偏向店家

行政纠纷
2023-07-27 21:49: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警察在处理纠纷时存在不公或偏袒一方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首先要保持理性,不要与警察发生冲突,询问警察出示执法证件和提供姓名、单位。
    2. 现场尽可能收集证据,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警察的执法行为。
    3. 碰到不公正对待,可以当面提出质疑,并保留申诉材料。
    4. 事后及时向上级警察机关投诉举报,提供证据材料,要求调查处置不公正的警察。
    5. 也可以报告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信访局,请求对不公正执法的警察进行问责。
    6. 必要时也可以委托律师,根据情况进行维权,提交行政诉讼或者constitutional complaint。
    7. 在表达不满的同时,还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应当理性合法,不能采取过激行为。
    8. 与警察沟通时,可以耐心解释自己的立场,争取警察的理解支持。
    9. 面对不公时,务必依法依规反映诉求
  • 可以向当地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投诉,如果没有结果还能去市局警务督察处投诉,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有徇私舞弊不作为的,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第二条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公安部督察机构承担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实行队建制。


  • 法律分析: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4.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您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4.如果您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您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法律依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第九条 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二)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三)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四)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五)未就同一事项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过申诉,或者已申诉过的事项有新增内容;
    (六)申诉事项发生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产生服务争议或者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内;
    (七)申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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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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