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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后打了她,后来她又拿刀过来砍我,我腿受伤,我抢夺刀的过程中划伤她的脚,用刀背敲了几下她,请问这种情况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损害赔偿
2023-07-26 22:28: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具体情况详细说说.是否立案?伤势如何E
  • 需要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起因性质、发生过程、发展情节进行定性。有可能是正当防卫、也可能是防卫过当,还可能是互殴中的故意伤害。
  • 法律分析: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需要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起因性质、发生过程、发展情节进行定性。有可能是正当防卫、也可能是防卫过当,还可能是互殴中的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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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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