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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农民工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次要责任,没有交工伤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去做工伤认定吗

劳动纠纷
2023-07-28 12:05: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可能属于劳务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关系可以先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 你好,这个事有很大的争议,你们可以争取。
  • 法律分析: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当在工作中或者视为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然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您好,上下班途中遭受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亡赔偿,也可以找肇事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除了医疗费之外的双倍赔偿
  • 是老人主要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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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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