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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

婚姻家庭
2023-07-26 15:06: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明知女方不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方是否愿意,男方均构成强奸犯罪。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实知道和应当知道。应当知道除了参照户口本、身份证之外,还要看女方的发育程度,普通一般人的认知程度,与女方的接触程度等综合认定。
  • 现在是什么情况,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吗
  • 【法律分析】:需要看女生是否自愿。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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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和十四周岁的女生发的关系属于什么
    1、与十四周岁女生发生性关系,是不是犯法,要根据女孩是否是自愿。如果已年满十四周岁且是女孩自愿的,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未满十四周岁,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则涉嫌强奸罪。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 法律分析:关于年满14周岁的女孩发现性关系的,我国法律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彼此愿意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一般是不付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以下几个方面: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才不构成:
    1、不是经常性的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只限于一两次。
    2、情节轻微是指在实施性行为时未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未对受害人打骂、捆绑等
    3、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未造成幼女身体本身的严重外伤伤害及未给幼女身心、精神上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如果造成幼女性器官的破裂等严重伤害或者说幼女因此自杀或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那么是可以作为犯罪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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