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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担保,法院可以拍卖

债权债务
2023-07-26 11:37: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已抵押的房子法院能拍卖。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以及抵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于该抵押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其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的价款再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其他债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拍卖的,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抵押权的房屋可以拍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所有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出售或者抵押。人民法院对已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决定拍卖、出售或者还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迁出房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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