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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女朋友在一起两年,年初的时候她订婚了我不知道,后面她家人给我打电话说让女朋友退婚的话可以,但是要我赔偿男方的钱,一共赔偿了两万二,后续大额花费加一起差不多三万元,现在女朋友要求分手可以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3-07-26 16:51:1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自愿给付的财产,按照赠与处理,不返还;已经消费的财物一般不返还;为结婚做准备而交付对方占有的财产,应返还;借钱购买礼物送给对方、不返还可能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应当酌情返还。以结婚为目的互赠价值较大的物品应当返还。
  •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钱款。
  • 您好可以帮你解决难题

  • 分手见面礼是否要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恋爱期间互相赠送礼品是出于自愿,一般是不予退还的;
    2、当见面礼变为彩礼的性质时,那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这种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是应当予以返还的;
    3、作为男方需要举证来证明,而作为女方如果见面礼有部分用于了筹备双方婚礼或共同生活之用,可以凭证据来抗辩,如果属实这部分实际共同消费的是不用偿还的。
    不返还彩礼的条件,具体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和女朋友分手了钱是否还能要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是无偿赠与对方的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除非具备法定撤回赠与的条件。如果是附条件赠与的,比如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赠与的彩礼则是可以要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恋爱期间的花销转账一般是不能要回的。赠与是无条件的赠送,包括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但是赠与的财物如果属于含有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性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婚约财产在结婚证没有领取条件不成就,女方应该退回男方所有支出
  • 如果能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赔偿你女友的订婚,可能可以要求退钱。
  • 您好,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及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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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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