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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恋爱期间,我男朋友经常给我发五十块钱的红包,三月份到现在发了四十几次,每次都是五十,分手了他可以要求返还吗

婚姻家庭
2023-07-26 10:37:3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你好,金钱赠予,交付对方即完成,一般无法要求返还。
  • 你好!这种小额赠与红包,一般不需要返还。
  • 恋爱期间,给女友买车发红包,转账86万,分手之后男友要求返还,这能要得回来吗?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有一条叫附条件赠与,在恋爱期间,赠与给女方的大额财物,可以人定为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比如说车,房和大额整数转账,那是可以主张要回的。但是特定节日具
  • 恋爱期间发的红包钱能否要回视红包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信息或红包描述,或者在付款前后的聊天记录中表示付款是贷款,则可以认定为贷款。感情结束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关款项。
    而且恋人之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可以看作是一般的礼物,在感情结束后,也不能要求返还。在特殊节日转账的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贷款,否则在要求对方返还时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你好,请问对方给你发的红包有那种类似于情侣之间赠送的留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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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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