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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因为修公路我的地被占了,区里按每亩每年900元补钱。一年一补。现在公路东移了,我的地现在不是路了,闲置了几年,现在村干部让别人占用了。请问我可以把地要回来吗?

征地拆迁
2023-07-25 17:26: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三种途径。
    第一,自己去找对方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人家都会归还。遇到那种不讲道理的人,你就选择后面的途径。
    第二,找村里的领导出面解决,土地是集体承包给你经营的,有人占了土地,村里是有权进行调解的,有权让其归还土地。
    第三,到法院起诉,让他返还土地,赔偿损失。你有国家给的土地承包合同,法院肯定支持你。不还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可以通常诉讼等方式要回,要根据案情决定采取哪种维权方式更有利。
    一、如果存在权属争议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管理部门确权。
    二、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一方有合法的使用权证、承包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可以协议商讨回,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八十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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