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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两次借款给债务人第一次债务人用房子作为抵押担保,第二次债务人找了担保人担保。债务人无法还款把第一个房子抵给了债权人,第二次借款没办法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担保书上未写明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债权债务
2023-07-25 14:04: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承担第二次借款数额的还款义务。
  •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 担保人依法应对所担保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被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不履行,视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不同,由担保人承担清偿一般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
  •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你好,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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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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