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了解一下,就是漂流过程中手导致骨折,现在那边保险让做伤残鉴定,但是做伤残鉴定,受伤的地方又评不上级别,但是医生建议还是要修养三个月,现在的问题就是修养三个月,那边的人不负责这三个月休息的赔偿

保险纠纷
2023-07-24 17:20: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即可做伤残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一般在出院后三个月,但如果伤情稳定,可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到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有固定物(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则必须在固定物拆除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你好!双方协商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