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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被扣押怎么处理

行政纠纷
2023-07-24 17:43: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证件被拿个部门扣押?

  • 公司扣押证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扣押证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发生扣押证件的问题劳动者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2、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则不能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在招聘阶段需要通过居民身份证核实劳动者的身份,需要通过相应技能证书核实劳动者具有的相关资格和技能,核实以后用人单位就应当归还这些证件。有些用人单位因资质等原因需要使用劳动者的证件,或是由单位出资为劳动者取得了相关证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不归还证件,但这些证件是属于劳动者所有,单位如果出资进行了培训,可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等,而不能扣押相关的证件。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 公司扣押证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扣押证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发生扣押证件的问题劳动者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2、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的,则不能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在招聘阶段需要通过居民身份证核实劳动者的身份,需要通过相应技能证书核实劳动者具有的相关资格和技能,核实以后用人单位就应当归还这些证件。有些用人单位因资质等原因需要使用劳动者的证件,或是由单位出资为劳动者取得了相关证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不归还证件,但这些证件是属于劳动者所有,单位如果出资进行了培训,可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等,而不能扣押相关的证件。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你好,你说的是什么证件被扣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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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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