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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产证给别人担保贷款不还,法院可以冻结我名下的银行卡吗?

债权债务
2023-07-24 17:31: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被判决后不履行判决义务,可能会被冻结
  • 你好,可以的,结合具体的证据确定
  • 法律分析:借贷公司是没有权利冻结客户名下银行卡的。就算是银行,也不具备此项权利,一般只有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才有权利冻结银行卡。
    而就算是客户逾期不还,借贷公司一般也只能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催客户还款;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让客户偿还欠款。
    在客户逾期之后,对于其名下的银行卡,借贷公司最多会从绑定的、用于还款的卡里进行补扣;至于其他未绑定的银行卡,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有可能。担保人银行卡被冻结,下一步就是法院判决下来,责令担保人还款,从冻结卡上直接划拨欠款了。冻结银行卡需要一个法律的诉讼执行程序。首先债权人起诉,拿到胜诉的判决后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的人才会到银行调查,然后才会冻结你的银行卡。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最快也得大半年。
  • 法律分析:担保人的银行卡被冻结,就只有只有先还债于债权人,然后到银行去解冻,如果是与事实不符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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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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