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因工作原因,曾经为公司垫付了业务员的月奖金及出差费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当时业务员各费用签收原件在出纳员手中,他并将此费用入帐,计他的权益。我现在手中只有当事业务员一份费用是从我手中收取用的证明文件,同时,公司没有我已报销的的凭证。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款项?

证券投资
2006-03-01 16:04: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