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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在网上和人聊天,被人录了不雅视频

互联网纠纷
2023-07-24 16:53: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也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要求对方删除,如果对方拒绝删除,可以考虑报警处理。
  • 你好 可以要求对方删掉视频,不删的话可以报警处理
  • 一、具体需情况而定,吵架对方录视频传上网,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但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原来面貌,导致对当事人的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这是会涉嫌诽谤罪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在网上传播他人视频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以下权利;侵犯他人肖像权,可以要求中止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裸聊敲诈是很常见的,不要随便转账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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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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