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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送女方一套物业,一旦离婚能收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3-07-24 10:40: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结婚时间很短,具有彩礼性质的给付,是可以要求对予以返还的。
  • 物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吗?如果是是可以收回的
  • 婚前个人房产可以通过办理赠与公证的方式,并在办理变更登记后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夫妻就财产进行分配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妇女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要看房产登记人是谁,如果是女方,房产属于女方,男方的出资可以主张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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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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