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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 离婚已经1多年了 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以前老房子分割的离婚补充协议吗 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家庭
2023-07-24 15: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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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10条
  • 你好,详细沟通,方便更好为你解答
  • 你好,不违法的协议是有效的。
  • 你好可以针对这个房子起诉的

  • 补充协议有效。
    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故,夫妻双方的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即使离婚以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但只要该合同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协议依然有效,夫妻一方可以根据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向对方主张相应的权利。
    【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离婚协议可以签补充协议。离婚协议之后签订的补充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与原来的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视为是对原来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如果两份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后面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再补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么双方是可以协商补充相关内容。因为这时候离婚协议书由于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重新补充完善协议书的内容,那么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签离婚协议书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通常事后不能再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约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你好,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就可以,但是不一定要跟离婚连在一起
  • 你好你们有没有签字盖章啊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具体情况哦
  • 你好,可以协商签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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