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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我去医院检查,当时是脖子不舒服,拍了颈椎,胸片和腰椎,报告上只写了颈椎、胸椎问题,胸腔积液未报,现在检查出是肺癌,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医疗纠纷
2023-07-24 12:09: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到卫生局投诉处理
  • 要去鉴定是不是医疗事故才可以
  •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得
  • 医疗纠纷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有权请求医疗机构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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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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