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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谈恋爱对方是自愿给我钱的现在分手了要要回去我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7-26 09:43:1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发生金钱往来,一方在特殊节日、纪念日转给另一方的款项,转账时明确备注是表达爱意的款项,如备注的“我爱你”等,表达爱意的特殊谐音的数字款项,如520、1314等金额,日常支出消费,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赠与行为,双方之间的转账,男女在分手后一般没有返还的义务,但当转账款项性质被认定为借款或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赠与,则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个案不同,如果有需要可以进行一对一咨询。
  • 您好!如果是日常消费的钱和小额的红包、转账,是不用退还的,但如果是大额的、以结婚为目的转账,对方有权要求退还。
  • 您好,如果是特殊金额或者明确表明是赠予,那您无需返还。
  • 你好,只要没领结婚证,可主张追回
  • 你好@!你们之间的标的额有多少
  • 你好,你可以不同意返还。
  • 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恋爱时送出去的财务的。恋爱时送出去的一般财务属于基于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送出的,属于法律中所规定的赠与的法律行为,经赠与后其所有权即归受赠人所有,其有权拒绝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谈恋爱分手可以要回给对方的钱,都是必须是其赠与钱财属于异地借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并且其不属于具有特殊数字意义的钱财,此时在分手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男女分手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要回给对方的钱,但是前提要有借贷的证据,像你这种是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来把钱给要回来
  • 这个情况 对方是否已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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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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