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土地租给别人家耕种,地里长出很多野生药材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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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林业部门批准,否则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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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合同约定,一般地租与土地种植的农产品的年产出的市场价值基本相当。如果乙方承包期间有多年拖欠租金行为,甲方可以与其协商解决,原则上不得损害甲方应得的合法权益。
如果最终协商解决不了,终止合同,甲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给付拖欠地租并支付相应利息。地上种植物原则上归乙方所有,但应该估算其价值,衡量其是否能够偿还所欠地租及利息。一般而已,扣除地租及利息以外的种植物价值,应当归乙方所有。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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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视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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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