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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十年了,没答过合同,社保,工资倒没拖欠,我有什么办法?

劳动纠纷
2023-07-24 17:10:5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不想在公司工作了,可以以未购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做什么工作的呢?现在是要离职吗
  • 你好,这种公司存在违法,可以仲裁。
  • 你好,你是咨询合同纠纷的案子
  • 你好,已经是无固定限制的合同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赔偿金的

  • 单位不买社保 、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 到法院起诉 。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经济补偿金 。(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 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且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仍然可以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交社保、也拖欠工资的,员工的维权办法是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申请调解组织调解;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你好,收集好上诉证据,可以起诉要取双倍工资以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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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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