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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了冻结银行卡,新办卡可以正常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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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3 10:51: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银行卡被冻结是因为涉嫌经济犯罪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那么你重新办理新卡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你的身份信息已经被公安机关或者法院上传到反诈中心,列入了管控黑名单,很多银行网点都不会给你开立新卡,哪怕有些小银行,愿意开,大概率也是限额度的二类卡。
    如果你的银行卡被冻结是因为法院执行公务,例如债务纠纷、民事诉讼等,那么你可以重新办理新卡,但是如果法院知道了你的新卡信息,也有可能再次被冻结。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被冻结的银行卡中的金额不足,还可以冻结其他银行卡,包括新办的银行卡。
    如果你的银行卡被冻结是因为信用卡透支、异常交易、多次挂失等原因,那么你可以重新办理新卡,并正常使用。但是你需要先去原来的银行处理好相关问题,比如还清欠款、核实交易、补办挂失等,否则可能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和风险评估。


  • 法律分析:一般法院强制执行首先会冻结银行卡,而冻结银行卡分为限额冻结和全额冻结两种方式。限额冻结只冻结限制额度内的资金,限额外的资金可以正常使用;全额冻结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全部冻结,钱只能进不能出,或不能进也不能出。因此,被法院强制执行后能不能用银行卡,需依据法院的冻结方式而定。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不会影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在信用卡逾期未还的情况下,才会影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使用信用卡的注意事项:没有经济收入的人群,例如学生,不要轻易办理信用卡,即使不使用信用卡,也要承担年费等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能否重新办理一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为法院执行公务检查使得银行卡被冻结,即使重办一张也会被冻结。如果因为其他情况的话,可以重新办理一张。如果能够解冻最好是解冻使用,因为一个银行只能有一张一类银行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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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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