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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有个员工,在下雨天把电车骑到饭店屋里了,饭店地面是干的,没人让他骑进来,他自己骑进来摔倒以后腰部骨折,还有10分钟才到上班时间,这个需要给他赔偿吗,有工伤赔偿吗,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07-24 20:02:4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受伤不是工伤,不用赔偿。
  • 算工伤,需要赔偿,按照法律规定赔偿
  • 您好,这种情况下应该不属于工伤
  • 您好,这种情况一般不算是工伤
  • 是否能被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人身损害的,经过相应的程序认定确认为工伤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获得一定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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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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