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父母离婚,但是我爸爸不愿意给我抚养费,我还在上高中,但是刚满18周岁,要怎么办呢

婚姻家庭
2023-07-25 11:17: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以你的名义起诉他支付生活费丶教育费、重大疾病的费用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交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如果子女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且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夫妻离婚了,到子女成年满十八周岁之前,不直接抚养方都要给付给子女抚养费。但如果子女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且能够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18岁以上的子女,原则上是不能再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了。但是,如果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