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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职业打假人投诉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3-07-22 12:36: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职业打假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时,一般都会一并提出申诉(投诉),这时工商部门就需要对举报和投诉进行分别处理。虽然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但对投诉举报个案处理的规定显得还比较宽泛,特别是对一些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不便于基层执法人员的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被职业打假人起诉到法院的处理方式为可以和起诉方协商解决,或者是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应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被职业打假人起诉到法院的处理方式为:可以和起诉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先确定案件是否属于该法院管辖,若符合管辖规定就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安排。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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