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有问题的办法: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若为一般的瑕疵问题,出租人应当履行相应的维修义务,若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例如,租赁
物权属有争议),承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