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某某县劳动局周六周日上班吗?

其他
2023-07-22 09:45: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属公休日不受理投诉(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务院办公厅假日办会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发出调休调假通知)。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周末他们是休息的,一般的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_12:00,下午15:00—18:00。但是有些地方由于地理环境等因素,时间可能是上午8:00_12:00,下午14:30—17:30。劳动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属公休日不受理投诉(法定节假日除外,国务院办公厅假日办会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发出调休调假通知)。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性就业安置、流动就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失业职工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服务工作。
    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性就业安置、流动就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失业职工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服务工作。
    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受委托指导协调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受委托负责外省市驻莞劳务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受委托指导协调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受委托负责外省市驻莞劳务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 【法律分析】: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投诉。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都是比照一般国家机关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一般的双休日、节假日都休息的。所以劳动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星期六和星期天属公休日不受理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劳动局周末不上班。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该周末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当予以休息。因此劳动局周末不上班。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