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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屡次找我借了接近7w多块钱,并且打下了欠条。后来一直不还钱,到派出所报案,发现她有诈骗前科,但是派出所认为我这个是民间借贷纠纷,后来发现她在18年就已经成为老赖了,拒不还钱。那她后续还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向我借钱,这属于诈骗吗,能让她负刑事责任吗

刑事案件
2023-07-22 09:37: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行为人以别人名义向朋友借钱的,不一定构成诈骗,但如果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实的方式向他人欠钱,事后不归还的,构成诈骗罪。行为人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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