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欺骗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时,明知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而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真实情况,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为双方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如果经审理查明当事人存在婚姻欺骗的情形,应认定这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