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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请问我的宠物狗放在宠物店寄养给弄丢了,然后宠物店现在又不找怎么办呢?

损害赔偿
2023-07-26 09:58:5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直接起诉宠物店。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索赔的
  • 你好,上述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 你可以主张赔偿的
  • 宠物店把狗弄丢了,应该照价赔偿。如果之前有协议,关于狗狗在宠物店里病亡,丢失的相关赔偿协议,那么按协议来赔偿。自己的宠物狗都是有感情的,可以协商,在原价的基础上,额外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因为宠物狗养了久了,不再单单是原价那么简单,应该理解养宠物家庭的心情,他们都是有感情在里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宠物店和宠物主人之间双方订立了寄养的服务合同。宠物店需要根据寄养协议为宠物提供食物和休息的场所并保证寄养期间宠物的安全和健康。如果寄养宠物生病是因为自身的原因,那么宠物店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宠物患病是因为宠物店的原因,那么宠物店必须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宠物店把狗弄丢了的赔偿如下:
    1、如果之前有协议,关于宠物狗在宠物店里病亡、丢失的相关赔偿协议,那么按照协议来赔偿;
    2、没有协议双方协商;
    3、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起诉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属于侵权,物权返还可以要求的啊
  • 可以后续直接去主张赔偿,按照实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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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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