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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在送病人转院时坏在路上30分钟,导致病情加重,最后离死亡,应当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23-07-21 08:06: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立案起诉要求尸检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后受害人住院治疗的,经治疗康复后出院死亡的,一般是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按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4、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花费的住宿费用,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补贴;
    5、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期间的伙食费,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贴;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需要根据其过错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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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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