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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和我是二婚,她之前有一个未婚生子女,现在那个男的要她给抚养费,但是由于我和她结婚后因为网络诈骗现在属于负债的情况,每月的工资都用于还父母借的钱,和她还有两个孩子要养,目前和父母一起住,生活开支都是由父母承担,这种情况下她需要给多少抚养费

婚姻家庭
2023-07-21 11:29:4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女方的收入以及孩子的花销,建议协商处理。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是可以协助处理的。
  • 你好 抚养费也可以双方商量
    追问:目前对那男的想法是500一个月,她那个孩子已经8岁了,需要再支付十年,但我作为现任老公觉得不太能接受,我们现在出了债务也没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车也是结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吧,现在挣的钱都用于还父母了,如果生活开支由我们自己来,加上生活中上班车的油费,各种开销也是一分不剩,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会怎么做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首先未结婚就生育需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各地都有所不同,如法律依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根据不同情节,按照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二)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公民,每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时前一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确定;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以前一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确定。对非本市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本市居民的征收标准执行。对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全部或者一部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至于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和要给持续支付多长时间就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就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 1、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也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每月收入的20%-30%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比例给付。
    2、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因此在实际中,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抚养权处理方面是一样的。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一般是当地经济条件和工资水平有关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情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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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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