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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诈骗了三十多万,然后对方给补了借条,我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3-07-23 15:55: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方以欺诈的手段借钱而且故意不还的,构成诈骗罪。犯此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应该报警,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借条等证据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方在借款时存在虚构事实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经法院审理认定构成诈骗,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中会判令退赔受害人损失。如果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或经法院审理认定不构成诈骗,可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借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骗写了欠条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或因一方欺诈、胁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如果对方虚构事实骗取财产,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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