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借款人名是曾用名,现在起诉书名字和身份证不符

债权债务
2023-07-20 14:47: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是可以的,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上将自己的名字写成了小名、曾用名或者亲戚朋友习以为常的叫法,导致借条上姓名是与身份证不一致,在双方无纠纷时无所谓,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非常麻烦。
    2、借款人认可债务的,则借条姓名书写问题不会对案件造成影响。
    3、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身份证姓名与借条上的姓名为同一人。若原告提不出证据,法院则会以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借款人借条上姓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可能会直接导致败诉的法律后果。借条上姓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借款人认可债务的,则借条姓名书写问题不会对案件造成影响。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身份证姓名与借条上的姓名为同一人。若原告提不出证据,法院则会以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1、借条债务人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也是可以的,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上将自己的名字写成了小名、曾用名或者亲戚朋友习以为常的叫法,导致借条上姓名是与身份证不一致,在双方无纠纷时无所谓,一旦发生纠纷就会非常麻烦。
    2、借款人认可债务的,则借条姓名书写问题不会对案件造成影响。
    3、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身份证姓名与借条上的姓名为同一人。若原告提不出证据,法院则会以被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