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停了一段时间,还能续交上。如果是因为辞职,辞职之后公积金的途径如下:
1、如果当事人离职后,还依旧留在公积金所在的当地工作,那么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就会与新单位的账户合并;
2、但是如果当事人离职后去外地工作,并且外地的工作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3、用人部门续交公积金的流程:带上用人单位全套证照、公章去离用人单位最近的社保局开个用人单位账户,办理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证》,然后在社保和银行办理银行自动扣款业务;然后再申报当月员工名单及缴费工资清单,申报时,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号,提供社保卡号,盖章交所属社保局即可。第一年的缴费工资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工资。
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