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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报考的医疗编在服务年限内可以离职吗?

劳动纠纷
2023-07-20 16:24: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你们当时的招考的约定,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之类的。
  • 法律分析:单位裁员,员工在医疗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要等医疗期结束才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法律对劳动者辞职并未设置过多限制,即使在服务期内,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出于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平等保护,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服务期的约定,要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以弥补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罗浩律师建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因此用人单位在选择专项培训的劳动者时,应综合评估劳动者的学习能力、对用人单位的忠诚度等,避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法律分析:员工在医疗期内可以辞职,只要按照企业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走流程就行了,这个行为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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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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