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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个门面,签的是三年合同,才经营了3个月,房东突然要收回房子搞装修,限一个月内要我搬走,没有补偿金。房东是广东本地人,我该怎么做?

房产纠纷
2023-07-20 16:10:27
共有20位律师解答
  • 分两种情况。1.若考虑继续承租,继续使用门市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拒绝房东收回房屋,向其主张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房东通过阻挠生产经营或强行破门等手段来收回房屋,当即报警处理。2.若不打算承租,可以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金,也可以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和自己因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证据,以便日后提起诉讼向其主张违约责任。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首先你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您可以提起一个违约合同诉讼。后续还有其他细节,可以来我们律所进行详谈。
  • 合同对于出租方提前解约的情况是如何约定违约责任的?
  • 没有补偿金。房东是广东本地人,我该怎么做?
  • 你好,具体情况了解一下给到解决方案
  • 你好! 租铺合同是怎么约定违约的
  • 您好 你的咨询将接入人工回访x
  • 你好,房东应该付你两倍月租金。
  • 你好,请问你们合同怎么约定的
  • 建议你起诉对方,属于违约的啊
  • 房东应该对你有所补偿才对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可以和出租人(房东)协商,可以选择在相同条件下购买该房屋,也可以选择三方签订协议,内容是在购买人购买该房屋后,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当然,如果和以前房东签订的协议就有类似的条款,如在某条件下有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当然,如果出租人,或者购买人硬要搬出,根据协议,可以要求其对的损失进行补偿,比如说转让费、以及装修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维权方式主要如下:房东应该先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房东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你好,你们之前签的合同有写违约责任吗?
  • 你好,可以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你现在已经搬离店铺了吗?
  • 没约定违约金没关系,可以主张违约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 你好,可以看看合同是怎么约定
  • 可以根据合同主张违约金及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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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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