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对方不认识,对方莫名其妙过来羞辱我,在此期间我无意中推搡了他一下,下一秒他就开始拿钢管这些对我进行殴打

损害赔偿
2023-07-18 22:20: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报警,由警察出面调解,你可以申请伤情鉴定
  •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故意殴打他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无论是否是对方进行挑衅,要依据被打者受伤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挑事的对方涉嫌侮辱诽谤并且捏造事实的,那么要需要承担违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需要看案情,如果同时涉嫌辱骂他人,也可能涉嫌犯罪。一般打人如果没有造成伤害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