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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撤资,原来公司搬迁新地址,但法人没变,符合劳动法吗?

公司企业
2023-07-17 15:55:2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公司搬迁到新地址离旧地址有多远、是否会给劳动者上下班造成许多不便;如果造成不便,公司是否有给劳动者适当补偿,是判断是否符合劳动法的重要标准。
  • 你好, 建议把原有工龄,累计叠加上去。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变更股东的方式是,股东之间达成转让协议,或者由公司依法作出变更的决议或决定,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之后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公司搬迁了,公司名及法人资格也更换了,现在我们不想去新公司上班,如果公司搬迁之后的地点,仍在原行政区内的,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的,如果搬到原行政区外的,用人单位应提出解除合同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另外,公司名及法人资格的改变,不会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股东撤资流程简单的说:
    一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二是转让双方出具股东会决议;
    三是转让股份的资金要过账或现金手续具备;
    四是修改公司章程;
    五是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另作说明:更换新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地址、变更法人等内容均应在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中约定清楚,同时要具备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有公司印章,是自然人的要有身份证复印件,这些资料准备好后可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办理时,工商部门经办人会告知有关手续事宜。
  • 你好,如果跨市搬迁可以不去的p
  • 您好,公司根据情况搬迁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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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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