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是一名在粮站工作22年的职工,2002年他调入别的粮站,主要任务是付农民的卖粮款,02年收粮食时,我父亲在别的乡付款,粮食由他人收购,检验,保管,他曾发现粮站站长背着他带领他人(包括收这批粮食的)往粮站掺沙,被他发现,(这个仓有3把钥匙,他们也有)03年他们辞职,粮食由我父亲保管,我父亲曾向粮站反映杂质大,但没有人管,其中卖粮时,客户打开粮食包装袋,发现里面竟有石块,04年,由于连降大雨,仓库墙壁受潮,霉烂一部分,我父亲害怕承担责任,便向粮食里掺拉1000斤沙,约1000元(后主动说明),05年粮食调出时,发现里面杂质达到20%(标准为1。5%左右)直接损失约4万,粮管所要我父亲一人赔偿,我父亲不同意,上报到当地检察院,检察院调查时,他们不承认往我父亲仓里掺沙,最后检察院还是没有调查出来沙是由谁掺的,现在检察院已经不调查拉,粮管所要我父亲一人承担,赔偿38200元后下岗,(我父亲有2万元钱集资款在粮管所里,还要交18200元),我父亲只是看见他们往里面掺沙,但没证据,请问我父亲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
2006-02-28 16:14: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