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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发生交通事故,车子会扣押吗?

交通事故
2023-07-15 21:40: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的

  • 交警有依法扣押事故车辆的权利,但没有擅自扣押车辆的权利。交警对于依法需要进行鉴定、检验的车辆,或者其它依法可扣押的情况的车辆,可以扣押。但伤者病重的情况并不属于可扣押车辆的情况,单纯就病重而扣押车辆是不合法的。
    对于需要鉴定、检验的车辆,待鉴定、检验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车辆。
  • 法律分析:如果车主的车被扣押的话,需要去领取自己的车辆,判责之后,交警会针对案情进行调解。以及对于后续事情的处理。同时也需要去交警办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是可以依法扣押车辆的。在车辆扣押后,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是可以依法扣押车辆的。在车辆扣押后,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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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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