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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每月支付着抚养费,女方接走孩子玩耍一个月,这个一个月没有支付抚养费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23-07-17 15:09: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与抚养费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如果事前对此没有约定,可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举证在一个月内进行了实际抚养,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法律分析: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约定的数额不妨碍孩子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答:抚养费给付的金额一般会以孩子每月实际花销金额、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水平、经济能力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后再予以确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以及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的收入、各个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以及孩子每月的日常花销均各不相同,上述都会作为确定抚养费金额所考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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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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