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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龙泉大运会工厂几号开始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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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16:01: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工厂停工期最多多久并没有法律方面的限制。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若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地区对此规定不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公司停工停产最长能多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工厂停工期的最长期限。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若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各地区对此规定不一。
    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工厂停工期最多多久并没有法律方面的限制。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若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地区对此规定不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你好,非法律问题,可以查看大运会官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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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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