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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7-20 10:01:49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你还是要按时出庭,在庭上陈述自己不想离婚,说明双方感情基础还很牢固,这样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然后你在与对方沟通,打消对方离婚的念头就可以了。
  • 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没有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法院原则上是不会判离婚的。建议你收集证明夫妻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
  • 你好,如果对方是第一次起诉,你不同意离一般判不离的,我们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十三年。
  • 对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 你好,你跟对方结婚多久?现在有什么矛盾对方要起诉离婚?
  • 其中一方想要离婚,并且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离婚。
  • 你好 对方的诉求是什么,要做好应诉准备
  • 法院第一次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 你好,可以沟通一下离婚的事
  • 起诉离婚的方式是: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确定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且在审理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应该尽量收集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根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方已经起诉你了,那你就只能积极应诉
  • 您好,不想离婚,就积极应诉
  • 你好!有什么考虑或者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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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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